商品編號:ME

台胞證-新辦 (舊證換新證)

🪪台胞證辦理資訊

 


📌 辦證須知

 

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

中國大陸針對"首來族"享辦件折扣優惠 (首次申辦台胞證且未入境過大陸的台灣民眾)

 

  • 已辦理過落地簽、或是有辦過台胞但沒有去過,都不算新辦,不適用新辦優惠。
    (若送件後經查未符合優惠資格,需補齊一般普通件的費用,若不辦理恕不退費)
  • 旅客倘近期規劃赴他國,請於出發前向航空公司、辦事處、外交部確認最新之旅行和簽證限制相關資訊 (申請者須在台灣才能送件)

 

辦證天數

 

8-10 個工作天(不含國定假日及週六、週日)

 


💰 辦證費用

 

NT$ 1,800

 


🌍 入境停留

 

依各國海關或移民機關規定核定

 


🛂 護照效期與入境次數

 

  • 有效期限:5 年
  • 入境次數:多次入境

 

📎 備註說明

 

  • 辦證流程自「文件收齊之次一工作日」起算
  • 如遇特殊原因,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 下證後經確認符合"首來族"資格者,取件時退回 NT$1,200

  • 如經核查不符合,恕不退費,工作日辦件重算

  • 如審核非首辦,不繼續申辦需收撤件費 NT$ 400

選擇身分
請先選擇身分

台胞證

NT$1,800 /人

選項
價格
數量
每人
NT$1,800
0
總金額 $ 0

🪪 台胞證辦理所需文件

1. 護照正本

 

數量: 1份
說明: 效期六個月以上

 


2. 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

 

數量: 1張
說明:辦理台胞證需提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要求以1:1比例縮放印製,不可模糊、可黑白影印(建議彩色),若為新式身分證,需顯示身分證換發日期。

 


3. 兩吋 白底彩色證件照

 

數量: 1張
說明:規格要求嚴格:尺寸為近6個月內拍攝,臉部需占照片70%~80%(頭頂到下巴距離 3.2cm ~ 3.6cm),需露出眉毛、耳朵,不可戴眼鏡、露齒。請在照片背後寫上姓名,注意不讓墨水沾到相片面。

 


4. 舊台胞證 正反面影本

 

數量: 1份
說明:若舊證已過期,請影印正反面於同一頁A4白紙;若舊證仍在有效期內,通常需要繳回原件或附上影本(視旅行社要求)。若舊證遺失,需填寫「遺失聲明書」。

 


5. 曾有改名者

 

數量: 1份
說明: 提供「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記事簿不可略 )

 


6. 出生地非台灣者 (不含中國大陸)

 

數量: 1份
說明: 提供「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及 「首次入台證件」,額外附上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

 


7. 中國大陸出生人士

 

數量: 1份
說明: 須附 「除戶證明」或大陸註銷戶口證明 
台胞大陸戶口註銷證明,額外附上三個月內詳細記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

 


8. 雙胞胎

 

數量: 1份
說明: 雙胞胎辦理台胞證因身分特殊,需提供「聲明書」,額外附上三個月內詳細記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需包含雙方資料),以確認兩人身分。

 


9. 小孩 - 台胞證申請

 

數量: 1份
說明: (未滿14歲適用,未滿18歲也需要監護人資料)

1. 護照正本 (效期六個月以上) 2. 兩吋白底彩色近照一張 (六個月內,護照規格)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記事不可略) 或 戶口名簿影本 (記事不可略) 4. 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備註

★出生地國外之申請者,請注意

◎大陸出生者
-首辦台胞者,需附上「大陸出生聲明書」、「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如曾設籍於大陸之申請者需附上大陸戶政單位核發的「戶口註銷證明」(需有大陸戶政單位圓章) 
-換發台胞者,需附上「大陸出生聲明書」
 如曾設籍於大陸之申請者需附上大陸戶政單位核發的「戶口註銷證明」或「台胞舊證影本」
-如為1949年之前出生者,需附上「大陸出生聲明書」,可不用先附上「戶口註銷證明」
-送件後經主管機關審核查到未除籍,須補件後工作天重算;如無法補件者,無法核發台胞其辦證費用不退
-若無法親自辦理除籍證明,可以請內地親人洽詢協助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部分省略,需有完整詳細說明
「大陸戶口註銷證明」為大陸戶政單位核發,並需有大陸戶政單位圓章 
「台胞舊證影本」需用A4白紙需正反面以相同方向影印於同一頁A4白紙


◎香港、澳門出生者
-如持有未註銷之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者,須於辦理台胞證時一起辦理註銷回鄉證
-曾有或現有回鄉證,正本須繳回辦理註銷(有無效期都需繳回正本註銷),
並需附上「回鄉證聲明書」說明註銷回鄉證及聲明五年內不再申領
-若回鄉證正本遺失,需附上報案單(遺失物品須註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註銷回鄉證工作天會依簽證處審核時間,可能造成申請台胞證工作天延後,並須需另加付處理費用,已註銷之回鄉證不會退回
-若送件後被查出申請者曾有或現有回鄉證,原申請案件需先撤件(撤件需收撤費用300元),待備齊完整資料,再重新申請台胞證

◎不是台灣、中國、香港、澳門出生者
(出生地非中台港澳者)需附上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如戶籍未記載設籍事宜,建議跟戶政單位申請原始戶籍
-「外國出生聲明書」請依戶籍謄本上敘述填寫申請者於何時(年月日)持何種證件(註明證號)入台及入境台灣初設(戶)籍的日期(日月年)
提供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若無法提供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需於聲明書詳述原因
並聲明申請者目前在台灣,以台灣居民身分向貴單位申辦台胞證,須申請者簽名壓日期
-「入境台灣證明文件」須附上初設戶籍(登記居民身分證)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如入境許可證、定居證、有台灣入境章之護照)或退籍證明(如歸化國籍許可證書)
如無法提供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只附影本者,需於聲明書詳述原因
-申請者如為新疆、蒙古、西藏出生,請先洽詢送件資料跟工作天

★台胞注意事項:
(1).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附上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
(2).申請換新台胞證,有效期的舊台胞証需附上影本(需正反面以相同方向影印於同一頁A4白紙),如持有2年以上未過期之台胞證須附上『換卡說明書』,抬頭請直接用說明書或聲明書,請勿添加任何其他字眼;內容說明須重新辦證的原因並簽名註明日期。
(3).身份特殊者(含記者、公務員等)台胞表格需詳細填寫服務單位、部門、職稱,若表格未誠實填寫,送件後被查出,屆時將被要求補上相關證件,且審核工作天延長。另外,有可能會要求補詳細行程、報告書及在職證明(公務員須附上在職證明),如已離職附上離職證明與現職單位。如有隨身攜帶攝影器材需於入境時申報。
(4).如送件之後查出還有效之證或已在申請中,撤件需收撤費用300元。
(5).如果申請者是雙重國籍,有可能須補其他資料,若被退件不退費。
(6).如人在大陸因證件逾期不可將台胞證寄回台灣辦理新證。申請者本人不在台灣不能在台辦理台胞證
(7).工作日不含大陸及台灣之假日,以及星期六、日都不算工作日。 
(8).送件後不得改趕急件,也不得臨時撤件。
(9).簽證不核發,簽證費不退。
(10).送件後有可能會被抽查,被要求補護照正本、身分證正本、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等資料,甚至還有被要求補曾經辦理台胞的辦證經過說明書,或者被要求面談,補件面談後審件工作天不一定。
(11).如果因為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產生的退件,或者台胞新辦表格未依規範填寫資料或者所附資料未依規定黏貼完整,導致中旅電腦掃描無法判別,中旅會依規定補件或者退件,屆時工作天需重新計算。
(12).如出生地非台灣及大陸,恐將二審,工作天延長,並有可能被要求補件,甚至不核發台胞證。
(13).現行新版卡式台胞證只能用護照外文姓名做申辦,無法用外文別名作申請。
(14).台胞證簡體字更新: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管理局會時更新中文(簡體)字庫,造成新、舊台胞證字樣不同的情況,
-若有在大陸銀行開戶或持有房地產,新台胞證須延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請於送件同時,附上需延用之舊證影本備查並註明『沿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實際核發需依主管機關審核。
-若新台胞證已換領並更新簡體字樣,要換回原使用的舊證字樣時,需重新付費辦理換領。
-如發生新台胞證跟舊台胞證中文姓名簡體字不同,可協助另外辦理『台胞證明文件』以證明新證為舊證換發。
-請留意,因簡體字的字庫系統是統一更新,延用舊字無法保證於大陸地區訂購船票、車票時無虞。

★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部份機構退離職人員也需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公務員請自行詢問任職的機構之規定。